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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2-11-23 | 點閱數: 88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蔡紋惠
電話: 3322101#7418
電子信箱: lisapretty@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 1110111978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 376735100E_1110111978_ATTACH1.pdf )

 

主旨: 函轉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 111 學年度「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延長招生期限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請貴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111 年 11 月 17 日臺中大學進修字第 1110860276 號函辦理。
二、 旨揭學分班相關資訊簡要如下:
(一) 招生對象:(需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之教師)。
1、 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公立或私立及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具有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者。
2、 符合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證明或 CEF B1 級以上閩南語能力證明者。
3、 近 5 年內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級學校可併計)從事閩南語文教學累計滿 6 學期之教學支援人員或代理老師,且仍現職。
(二) 收費標準:
1、 報名費:新臺幣 1,300 元整。
2、 學分費及雜費:每學分新臺幣 3,000 元整,學雜費每學期新臺幣 3,000 元整。
3、 依「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點」第 16 點規定略以,配合國家語言政策,自 111 年 9 月 1 日起,實際就讀本班且修習科目成績達 70 分以上者,依修習學分數,得向教育部申請獎助金,每學分最高補助新臺幣 2,000 元。由臺中教育大學於每學期結束後 2 個月內統一造冊請領,再轉予學員。
(三) 報名方式:請符合資格之教師備妥報名文件,於 111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地址: 403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227 號)。文件寄出後,請填寫網路報名表單: https://reurl.cc/oQnbWD ,填寫線上報名資料,俾利辦理開班作業(如僅線上報名,未繳交報名文件,視同未繳件不予審查)。
(四) 錄取方式:本班以書面資料審查學員,並另行公告。
(五) 預計上課時間: 112 年 2 月 4 日(星期六)至 114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五),學期間之星期六、日;暑假之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或下午 6 時。
(六) 上課地點:臺中教育大學民生校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或英才校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227 號)教室。
(七) 詳情請至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最新消息下載招生簡章(網址: https://dce.ntcu.edu.tw/),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李先生,電話:( 04 ) 2218-8095 、電子郵件: gogoheroo0129@mail.ntc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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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飾過失、錯誤。清史稿˙卷三七八˙蘇廷魁傳:今該御史請收回成命,朕非文過飾非之君,豈肯回護?亦作護過飾非、飾非文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