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1月20日桃教特字第1120115515號函及桃園市112年度特殊教育行動研究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桃園市為培養具行動研究能力之特教教師與普通班教師,鼓勵全市各公立中等以下學校(含附設幼兒園)提出特殊教育研究方案,強化桃園市特殊教育相關議題之研究,以提升桃園市特殊教育之品質。
三、本案計畫摘要如下(詳如附件):
(一)申請對象:桃園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附設幼兒園及公幼)特殊教育班或普通班教師,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校(園)長及具教師資格之教師,並以校為申請單
位。
(二)申請方式:擬具桃園市113年度特殊教育研究需求表(如附件一)、研究計畫說明書(如附件二)、經費概算(如附件三)、申請計畫精簡版及同意書(如附件六),每校限提
報一研究計畫為原則,並於112年12月22日前親送或郵寄到茄苳國小(桃園市特殊教育巡迴教育資源中心)收。
(三)本案聯絡人:茄苳國小李光儀教師,電話:(03)361142 分機: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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