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東門國小 110 年 3 月 26 日東門北特字第 1100002427 號函辦理。
二、為了解專業人員評估特殊生輔具需求,並提供輔具運用專業建議,藉由跨專業合作及教學實 務經 驗,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時間及地點資訊如下:
(一)時間:
1、 110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三)13 時至 16 時。
2、 110 年 5 月 1 日(星期六)9 時至 16 時。
3、 110 年 5 月 8 日(星期六)9 時至 16 時。
(二)地點:本市東門國小(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綜合大樓 2 樓視聽館(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 14 號)。
四、本研習為連續性課程,分 3 次辦理,每次研習請分別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 15 小時研習時數。 研習人員研習當日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後 1 年內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 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休。
五、本案實施計畫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