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 110 年 4 月 26 日清師培字第 1109002629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訂於 110 年 7 月 24 日(星期六)及 7 月 25(星期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假清華大學南大校 區行政大樓 5 樓第 3 會議室(新竹市東區南大路 521 號)辦理。
三、本案研習對象為國小及學前特教教師。
四、參加人員請自行於 110 年 7 月 16 日(星期五)前至全國特教資訊網 (http://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專區報名,請務必自行上通報網 查詢錄取狀態。
洞 | ㄉㄨㄥ | ˋ | 房 | ㄈㄤ | ˊ | 花 | ㄏㄨㄚ | 燭 | ㄓㄨ | 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