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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108)學期(上)登錄單位(OO 國小/國中)報名。
參加對象:特教教師、一般教師、家長、專業人員、特教助理員
(一)對象:學前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及幼教教師等。倘有餘額開放對本研習主題有興趣之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參加。
(二)時間:108年12月14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三)地點: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地址:桃園區東國街14號)。
三、本案報名方式:請於108年12月12日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桃園市→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報名結果請逕行上網查詢,不另函通知。
四、參加人員研習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各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一)研習對象:本市各國中小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
(二)辦理時間及地點:
1、第一場:108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地點:中埔國小。
2、第二場:108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地點:龍岡國中。
3、第三場:108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地點:新屋國小。
4、第四場:109年1月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地點:田心國小。
5、第五場:109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地點:東門國小。
6、第六場:109年1月21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地點:東門國小。
三、研習報名方式:參加人員於活動前一日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點選(桃園市)-學年(108學年)-登錄單位(中埔國小),全程參與者,活動結束後核定特教研習時數3小時。
四、本案研習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於研習活動期間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倘活動期間適逢例假日,得於活動結束1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影響校務、教學原則下擇日補休。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8 年 12 月 2 日師大特教中字第 1081033875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訊息如下:
(一)研習時間: 108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請於下午 1 時 10 分開始報到。
(二)研習對象:國中、小普通教師及特教教師;啟聰班教師、啟聰巡迴輔導教師及任教班級中有聽障學生者優先錄取。
(三)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地下一樓 B109 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8 年 12 月 2 日師大特教中字第 1081033938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訊息如下:
(一)研習時間: 108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至中午 12 時,請於上午 9 時 30 分開始報到。
(二)研習對象:國中、小普通教師及特教教師。
(三)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地下一樓 B109 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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